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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卷 群境科学原理概论

第三十四章 自然法与自然德

本章为《第三卷 群境科学原理概论》之“第三十四章 自然法与自然德”,正文按作者原文整理为在线阅读版本。

群境自然法与自然德法理

⒈对等原则是自然法之基本法。

⒉⑴群境之法合于自然法者,即公法。

⑵群境之德合于自然德者,即公德。

⒊⑴大我群境之法,即公域之法。

⑵小我群境之法,即私域之法。

⒋法与德,可相辅相成而抑恶扬善。

群境之法是群境之底线,即下限。

德是个体之根本。

⒌⑴德之体同,德体之用之域可不同,可用于公域,可用于私域。

⑵同体之德,不存在因所用之域之不同而分为公德与私德。

⑶本体不因本体所在环境之变异而非本体。

⒍“天理、王法、人情”,即公理、公法、人情。

公法之上存在公理,公法之下存在人情。

王法,即合于王道之法。